今年以来,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聚焦“加、减、乘、除”,打好财政金融政策“组合拳”,支持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助推消费潜力、活力、动力加速释放。
增“加”居民收入,提升群众消费能力。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1-2月拨付就业补助资金0.34亿元,促进稳岗就业,获得稳定收入。加大民生保障力度,1-2月统筹拨付资金13.64亿元,落实学生资助补助、低收入群体补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等保障政策,支持做好学生、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增收工作,切实增强消费底气、提振消费信心。
助企“减”负增效,深挖城乡消费潜能。争取财政奖补资金1615万元,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健全城乡流通网络,有效降低物流成本,扩大农村市场消费。积极争取省级电子商务发展等专项资金,支持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加快推动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建设。积极争取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激发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
发挥“乘”数效应,激发市场消费动能。紧盯国家政策导向,争取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超长期特别国债第一批资金3.12亿元、规模居全省第2位,加力推动手机数码、家电家装、汽车报废与置换更新等9个领域以旧换新。围绕提振消费需求,打造“再贷款+消费”模式,引导金融机构丰富消费领域金融产品供给。2月末,全市居民经营消费贷款余额1390.9亿元,较年初增加近34亿元,同比增长11.8%。
破“除”场景壁垒,点燃消费增长引擎。拨付财政资金1000余万元,推动文旅融合发展,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市场资源与财政投入相结合,支持培育文旅新业态、新场景,聚力打造新的消费增长点。支持开展“年货大集”主题促销活动,吸引超过10万人次前来打卡消费,活动期间商家营收增加近30%,激发节日消费活力。发挥“832平台”政府采购需求牵引作用,2025年预留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份额近1000万元,以买促购、以购促扶,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