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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放政策红利 激发市场活力——启东市首家新《公司法》标准企业落地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7月1日正式施行。当日,启东鼎亮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人从启东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手中领取了营业执照,成为启东市首家按照新法标准设立的企业。

据介绍,新《公司法》实施后,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缴足注册资本。同时对于新《公司法》施行前设立的存量公司,出资期限超过新《公司法》规定期限的,设置3年过渡期,公司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将其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5年内并记载于公司章程。新《公司法》还调整了原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对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多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再约束。此外,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也可以不设监事。

下阶段,启东市将积极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及配套规章制度,分类分步、稳妥有序将存量公司出资期限调整至新规定的期限以内,并规范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行为,引导公司理性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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