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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困难群众有“医”靠

“最近恢复得不错,病情稳定了不少。真是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帮我们渡过了难关。”日前,花山区濮塘镇居民李芳芳(化名)说道。

几年前,50岁的李芳芳突发重病,家庭费用刚性支出较大,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现在每年都还要花费2.2万多元进行治疗,医保报销1.8万多元,自付费用3000多元。“我们家条件差,每年还要花一大笔费用看病,多亏了医保,减轻了很多负担。”李芳芳说,政府在医保、救助等方面都给予了资助关怀,让我们重新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对低收入人口看病就医进行医疗救助是我市实施的民生实事之一。我市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支付后的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按规定给予救助,其中,特困人员不设起付线,救助比例90%;低保对象不设起付线,救助比例75%;返贫致贫人口起付线1500元,在起付线上救助比例为70%;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起付线为3000元,在起付线上救助比例为60%。对符合规定的救助对象,经三重保障制度支付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根据资金状况,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倾斜救助,救助比例为50%,年度救助限额为2万元。今年1-8月,全市特困、低保、监测对象医疗费用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1.77亿元,大病保险基金支付2974.44万元,医疗救助资金支付6703.54万元,重点救助对象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救助比例80%以上。

此外,为确保低收入人口等特殊群体基本医疗有保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因病致贫返贫底线,市医保局精准实施资助参保,对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老实行全额资助参保,对低保对象给予84%定额资助,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78%定额资助,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50%定额资助,充分保障低收入人口参保“应助尽助”。

今年1-8月,我市共资助低收入困难群众参加2024年度居民医保8万余人,资助金额达2900余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健康生活。

记者 况安轩 通讯员 孙璐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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