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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出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最高补助18万元

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又有新动作了!为了让更多住宅老旧电梯能早日焕发新“生机”,昨天市住建局发布消息,宁波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

我市对电梯更新(含改造和大修)的补助是分类、分段、阶梯式实施。

首先,针对改造和大修类电梯更新,每台补助总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4万元。

其次,对获得国债支持的电梯更新根据总费用不同,每台分别给予定额补助15万元、17万元和18万元。

最后,对未获得国债支持的电梯更新每台补助总费用的50%,且根据层(站)不同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8万元、9万元和10万元的补助。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专项资金补助:《宁波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实施方案》印发前已施工、但未进行安全评估的项目;根据《宁波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获得专项维修补贴资金的项目。

本次出台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适用于宁波市六区及相关开发园区(即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高新区)范围内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含改造、大修)。其他县(市)参照执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如何申请补助资金?业委会或相关业主等老旧电梯更新主体在电梯竣工交付使用,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决算审计报告后,可在街道(或社区)指导下,向属地住建部门申请老旧电梯更新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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