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23年泰州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810元,增幅为8.1%,高出省均增幅1.1个百分点,高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2.7个百分点,增幅列全省第一位。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87:1,同比下降0.05,下降幅度列全省第一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取得这样的成绩,得益于泰州市打出的一套促进农民增收“组合拳”。
首先是夯实农业生产促增收。2023年,泰州市粮食播种面积566.64万亩、总产283.09万吨,粮食单产连续七年保持全省第一。蔬菜、水产品总产量分别稳定在347万吨、40万吨以上,生猪存栏102.3万头,河蟹产业规模连续多年位居全省第一。全市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84.1%,列全省第一。新建成高标准农田20万亩,成功入选全省整市“先建后补”建设试点,项目区土地租金每亩增加100至200元、亩均节本增效约500元。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点,是实现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的基础,泰州市通过做强乡村产业、培强经营主体促进农民增收,取得明显成效。
春节前夕,正是坚果热销的季节,兴化市沈伦镇沈顾果蔬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碧根果项目负责人孙金才却悠闲得很。“我们种植的1000多亩碧根果早早地就被抢购一空。”项目实施以来,抱团发展的6个经济薄弱村,共带动112户贫困户脱贫。流转土地的农户以土地入股,“股东自然人”除获得土地租金和股份分红外,每年还能在基地获得万元以上的务工收入。
据介绍,泰州市去年全市新增国家级农民合作社9家、市级农民示范社37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2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07家。32家家庭农场、17家农民合作社、2家社会化服务企业入选省农业高质量发展“四个一”工程。
此外,泰州市还积极向改革要效益,通过推进农村改革来促增收。统筹推进农村“三块地”改革,泰兴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作为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到期延包全国整县试点,顺利完成改革试点任务。建立村集体为主体的盘活利用管理机制,探索通过置换、集体购置、入股、出租、流转、有偿退出等方式,对农村闲置农房统一整合和管理。开展“小田并大田”改革试点,第一阶段21个改革试点村涉及耕地面积3万亩,改革后耕地溢出面积近1600亩,村集体增收159.7万元,村均增收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