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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文广旅系统启动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为进一步夯实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做好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按照省文旅厅、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结合文广旅行业实际,市文广旅局制定了《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通过三年治本攻坚行动,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广电和旅游经营单位(包括演出、娱乐场所、剧本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各类广电生产经营单位,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等级旅游民宿等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包括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单位)和文物博物馆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文化广电和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一是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源头管控行动。建立完善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评估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指导文化广电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文物博物馆单位尽快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推动文化广电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文物博物馆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全面检查,2026年底前形成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二是开展安全生产精准督查行动。畅通文化广电和旅游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渠道,对反映的有关问题依法依规做好核查处理。加强对文广旅经营单位室内室外、地上地下密闭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检查。强化文广旅市场执法检查,加大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无证无资质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是实施从业人员安全和应急能力提升行动。三年行动期间,组织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及重点企业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全国文化广电和旅游安全生产线上学习,适时组织安全应急演练观摩活动。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面向行政管理人员和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指导督促文化广电和旅游经营单位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公共文化单位、文物博物馆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A级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四是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指导旅行社落实“五不租”,依法依规打击旅行社订购不合格供应商的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行为,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旅游客运安全带管理和使用工作,督促指导旅行社将游客规范使用安全带作为旅游安全全链条管理的重要环节。指导A级旅游景区加强汛期巡查,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警示标牌,对洪灾风险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关键地域开展细致摸排,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台账;配合消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推进文化广电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开展应急逃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治理等行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文化广电和旅游经营单位内的大型游乐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治理,督促使用单位按规定时限要求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

五是开展文旅行业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整治行动。聚焦重点时段文化广电和旅游安全生产整治提升,在春节、国庆等重要节假日以及汛期、暑期等重点时段,集中力量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和专项督导检查,压实文化广电和旅游经营单位和公共文化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主动加强与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的工作对接,会同各类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共同应对重点时期突发事件。

六是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引导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文广旅行业消防安全全覆盖教育培训。加强旅游安全提示,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在线旅游平台等多渠道多形式发布出游提示和警示信息,引导广大游客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合理规划旅游线路和时间,规范使用安全带,防范消防、交通等安全风险,提醒游客谨慎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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