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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纪委监委紧盯村级“小项目” 做实民生“大文章”

“村道两旁排水沟修建、村里公厕改建这些项目,施工方是怎么确定的,招投标信息公开吗?是否存在村里指定工程队来做的情况?”近日,埇桥区纪委监委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开展农村“小微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坚决惩治基层“微腐败”。

埇桥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聚焦村级小微工程建设领域开展专项督查,打造村级“阳光工程”,切实守护好群众身边的利益,助力乡村振兴。

激活村级监督“神经末梢”,注重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纪检员的“探头”作用,从议事程序、招投标、现场施工、工程质量验收等环节开展全覆盖全过程的“一线贴身监督”,确保村级工程推进有序、规范廉洁。强化村集体“三资”、村级项目信息公开公示,以“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推动“小微工程”建设廉洁高效。

坚持多管齐下,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镇村小微工程项目情况进行摸排梳理,紧盯农村道路、桥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家书屋文化广场修建、农村改厕等重点领域,聚焦“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加强对“小微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突击检查,督促项目实施方履行主体责任,推动村级“小微工程”项目规范实施。

针对村级小微工程领域问题频发、监管难度大等问题,区纪委监委强化系统思维,坚持严肃查处小微工程领域“微腐败”与源头治理同时发力,结合监督情况,总结梳理村级小微工程项目监管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廉政风险点,督促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厘清职责权限,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大额资金使用、村级工程项目招投标等重要权力事项,制定实施细则,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对村(社区)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

“我们将不断擦亮监督‘探头’,找准监督‘靶心’,对村级小微工程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挖‘病灶’与开‘良方’一体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微腐败’发生,为乡村振兴注入‘廉动力’。”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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