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造好后,我们来办理产权登记证时才发现,厂房所在的土地有跨权属的关系。”此次领证的某精密器具生产企业服务人员说。企业共有两栋厂房,不动产权证上登记的国有土地部分面积为20676平方米,集体土地部分面积为339平方米,其中,一幢厂房均在国有土地上,另一幢厂房有少部分在集体土地上。
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经开区分中心副主任朱斌介绍,此前,不动产权证没有“混合权属”概念,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要么是“国有”,要么是“集体”。随着城乡统筹发展的持续推进和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力度的不断增强,同一建设项目中建(构)筑物同时占用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跨权属”情形时有发生,不动产登记业务也随之遇到建(构)筑物如何落宗、登簿、缮证等疑难问题。
由于该项业务在常州市尚无先例,什么材料该收,什么内容该审,都是未知。同时,登记信息平台内也无相应成熟业务模块,需立即开发。这对业务推进、系统完善等方面来说,都是极大的挑战。
为尽快破解企业登记难题,助力企业快速发展,经开区分中心严格落实省厅《关于建(构)筑物跨国有和集体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的指导意见(试行)》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加强业务管理,各部门合力攻坚,共同探索“跨权属”建设项目零材料“竣备即发证”服务模式。
在地籍调查阶段,工作人员依据项目现状,全面查清“跨权属”建筑物占用国有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的面积、坐落、四至等地籍状况。以“基底占地面积就多”原则,按幢整体落宗到基底占用面积较多的国有宗地上,同时,分别形成国有和集体两个不动产单元代码。在地籍调查数据库中构建“跨权属”建筑物不动产单元与占用宗地地籍号的关联关系,并在证书中记载体现。
在业务受理阶段,经开区分中心完善登记系统,实现“跨宗”建筑物占用宗地上的不动产单元同时受理,准确呈现登记业务之间的关联关系。按照“竣备即发证”模式,采用“一并申请、集成服务”模式,通过数据共享,实现申请材料自动引用。经开区分中心还主动为企业提供项目预审、业务指导,并倒排时序进度,协同推进该项目竣工验收及办证事宜。
“跨权属”建设项目零材料“竣备即发证”的顺利实现,是经开区分中心进一步丰富不动产登记服务的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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