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密切跟进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保障措施,确保医疗救治及时有效。
保障基本待遇。坚持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个层面保障精神障碍患者医保待遇。1-5月,累计救治精神障碍患者45508人次,基本医保支出3197.91万元,大病保险支出329.96万元,医疗救助支出884.40万元。
优化支付方式。将精神障碍患者长期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纳入按床日付费范围。1-5月,累计3198人次享受按床日付费政策,基本医保支出2899.4万元、大病保险支出327.82万元、医疗救助支出557.07万元。
提高服务水平。开展精神障碍患者门诊慢性病认定帮办服务,简化办理流程、优化认定服务、及时认定办理。将治疗严重精神病长效针纳入“特药购药”保障范围,确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门诊都能按规定使用,1-5月,全市累计使用长效针125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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