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办理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1.缴存职工在黄山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正常还贷3个月以上(含3个月)并已取得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2.申请贷款时,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最近六个月(含)按月连续足额缴存;3.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借款申请人家庭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4.信用良好且无连续3期(含)或累计6期(含)以上逾期等不良信用记录;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50%)。
我市商业贷款,想要办理商转公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材料:(一)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持下列材料原件到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1.借款申请人身份证及房屋共有人身份证;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如为单身,本人须填写婚姻状况承诺书);3.主申请人在委托贷款银行开立的1类储蓄卡;4.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所购房屋的《不动产权证》;5.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合同和贷款银行提供的申请转贷日前近3个月的还款记录(需显示剩余还款本金);6.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7.若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总额小于月还款额的2倍,则须提供近一年工资收入明细存折或到银行打印工资卡流水并盖章)。
不在黄山市缴纳住房公积金,可以申请办理黄山市的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么?需要哪些材料?
答:符合黄山市的“商转公”贷款条件,可以申请办理。具体申请材料及流程如下:
(一)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持下列材料原件到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1.借款申请人身份证及房屋共有人身份证;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如为单身,本人须填写婚姻状况承诺书);3.主申请人在委托贷款银行开立的1类储蓄卡;4.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所购房屋的《不动产权证》;5.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合同和贷款银行提供的申请转贷日前近3个月的还款记录(需显示剩余还款本金);6.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7.若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总额小于月还款额的2倍,则须提供近一年工资收入明细存折或到银行打印工资卡流水并盖章);8.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使用证明及近半年的缴存明细(需加盖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公章或业务专用章);9.提供缴存地、购房地联系人各1名(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二)借款申请人接到公积金中心初审通过通知后提交商业贷款结清证明及还款凭证。
支持商转公“以贷还贷”的银行有哪些?
答:目前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以贷还贷”方式的银行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市邮储银行、徽商银行、屯溪农商行、太平农商行、徽州农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