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加强右美沙芬等药品管理的通知》,明确自2024年7月1日起,右美沙芬(包括盐、单方制剂)、纳呋拉啡(包括盐、异构体和单方制剂)、氯卡色林(包括盐异构体和单方制剂)、含地芬诺酯的复方制剂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为进一步加强新列管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经营管理,及时摸清底数,近期,如皋市市场监管局组织辖区零售药店全面开展自查。自查重点:是否有新列管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库存、是否将新列管第二类精神药品库存情况登记造册并报辖区市场监管局分局、自2024年5月17日起是否停止购进新列管第二类精神药品、新列管第二类精神药品是否专柜陈列专人管理、新列管第二类精神药品是否凭医师处方销售、新列管第二类精神药品销售是否审核购买人员身份证并登记购买人信息和药品信息。
全市546家在业零售药店均参与自查,据统计,辖区现有新列管第二类精神药品库存的药店150余家,经营品种主要是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和复方地芬诺酯片。
下一步,如皋市市场监管局将结合日常监管、专项整治、药品抽样等活动加大对有新列管第二类精神药品库存药店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规范管理,依法经营,严防流入非法渠道和药物滥用行为发生,同时加强安全用药知识科普宣传,引导公众科学合理安全用药,自觉远离滥用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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