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安区对《淮安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行了新修订和印发,确保关键时候“拿得出、用得好、有成效”。
进一步完善组织指挥体系。一方面,明确了区减灾委员会为区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主要负责组织、领导该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另一方面,明确区减灾委办公室为区自然灾害救助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救灾科,主要负责区减灾委的日常工作。
进一步健全救灾工作机制。成立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紧急救援、生活救助、物资保障、卫生救护、接收捐赠、新闻宣传等7个救灾工作组,对工作组牵头单位、成员单位以及工作职责等事项进行了明确。
进一步强化灾情报告制度。《预案》明确了灾情报送责任、时限、程序等相关内容,进一步修改了干旱灾害前的分析研判、会商协调以及上报制度,细化了对遇到突发性自然灾害后的处置流程、灾后救援、灾后重建等相关制度,确保人民群众更早更好地恢复日常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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