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黟县住建局强化举措,积极推进传统建筑修缮工作。
明确修缮对象。按照先摸排、再核实的程序,对纳入修缮项目的传统建筑逐个进行认定。截至目前,黟县政府已发文正式公布第一批新增传统建筑普查认定名单282幢。同时,黟县将古黄、关麓等部分传统村落内的濒临倒塌的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及时纳入年度修缮计划,并由相关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和过程监管。目前,修缮项目的150幢计划已基本确定(其中国有、集体产权101幢,私有产权49幢;涉及不可移动文物14幢,历史建筑30幢),修缮总概算2000余万元。
明确修缮程序。黟县出台了《黟县传统建筑修缮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双公示+方案审查+竣工审计”等相关流程执行。同时加强技术指导,正在组建黟县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专家库,各村发动村内的古建工匠积极参与房屋修缮,在确保传统建筑修缮质量的同时,也促进传统建筑日常抢救维护工作的开展。截至目前,已完成72栋传统建筑的设计方案的审查工作,已动工12栋。
注重长效管理。正在制定《黟县传统建筑修缮管理办法》《黟县传统建筑修缮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待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予以正式下发。为快速推进本年度项目的实施,黟县在项目实施方案中明确了资金补助标准,对国有或村集体所有的传统建筑“整栋修复”类项目按建筑面积1300元/每平米补助,“局部修缮”类项目按建筑面积1000元/每平米补助,每栋传统建筑修缮补助金额最高不得超过20万元;私有传统建筑按修缮资金的30%予以补助,每栋传统建筑修缮补助金额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进一步引导企业、社会机构和个人等各类社会资金投资传统建筑修缮利用,形成共建共享的良好格局。
注重协调配合。进一步强化房屋保护责任人的主体意识,明确保护责任人是修缮的主体。建立了县文旅体、资规、农水等部门定期会商制度,已召开方案专题审查会4次,确保修缮不走样。与此同时,黟县积极开展相关探索,对部分景区节点的私有传统建筑保护责任人无力维修的,探索以修代租模式,将传统建筑的修缮与保护利用有机结合,与招商业态的引入相结合,持续推进一批休闲康养、婚俗表演等业态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