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更好发挥政府采购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功能作用,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的竞争力和发展能力,连云港市财政局主动作为,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措施,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一是细化落实支持政策。制定出台《关于政府采购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连财购〔2023〕39号),细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明确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预算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工作职责。主管预算单位要统筹制定预留方案,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加强采购需求管理,通过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等方式,统筹制定2024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计划,并编制《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明细表》,确定预留项目,对非预留项目明确价格扣除比例,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二是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采购限额标准以上,4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全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4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以及超过400万元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项目预留比例低于40%的,均需对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报送书面说明。
三是细化操作流程。采购人对照2024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计划,在“预算一体化”系统中申报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并在“采购项目名称”中一并填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临时报送的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要预留全部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是宣传解读支持政策。通过印发文件、上门宣传、集中宣讲等方式,广泛宣传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扩大政策知晓面。举办政府采购政策解答交流会,市级预算单位财务负责人共260余人参加了培训,在会上解读政策措施内容,及时解答主管预算单位在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问题。
五是加强信息公开和通报力度。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布采购公告时明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及时公开《中小企业声明函》。2024年将适时通报全市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落实情况,推动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地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