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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版家庭教育 “指导服务规范”发布

近日,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丽水市地方标准《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规范》,让全市开展家庭教育有了最新的指导服务规范。此标准将于3月11日起实施。

家庭教育是每个孩子成长的重要一环,在孩子成长和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为此,丽水市妇女联合会提出并组织实施《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规范》的编制工作,由遂昌县家庭教育学会、遂昌县妇女联合会、丽水市妇女联合会、丽水市家庭教育学会、丽水市教育局、遂昌县教育研究室、遂昌县腾龙小学等担任起草单位。

此标准规定了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基本原则、场地要求、组织要求、服务要求、评价与改进等内容,特别是总结推广了遂昌县探索创新“133模式”(1个特色品牌:龙谷家教;3级阵地:县、乡镇街道、村社区;3支队伍:指导者、管理者、志愿者)所形成家庭教育工作经验。同时,起草编制团队还调研了莲都、龙泉、云和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先进地区,总结吸纳优秀的实践经验,完善了标准内容。

参与此地方标准评审的相关专家表示,《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规范》的制定和发布,将对实施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新做法、新经验进行归纳总结,形成规范化、理论化、长效化、可复制的标准,并将面向全市乃至全省进行宣传推广,推动丽水市乃至全省的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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