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对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要求,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绩溪县进一步压实资金监管责任,以规范衔接资金使用管理为抓手,聚焦重点任务、紧盯关键环节,不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落地落实。
一是加大资金筹措统筹力度,保持乡村振兴稳定投入。为进一步压实财政支持乡村振兴发展责任,结合财政工作职责,克服县级财力不足、保障压力加大等困难,统筹有限财力,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不断加大资金筹措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持续保持各级财政对乡村振兴的稳定投入。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投入各级衔接资金6825万元,中央资金2777万元,省级资金1658万元,市级资金49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900万元。
二是集中力量支持乡村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创新多元化投入机制,持续发挥财政衔接资金撬动作用。全年已批复项目41个,资金6825万。其中产业发展类项目25个,合计5723.5万元,包含“三头三尾”项目7个,共1950万元,文旅产业4个,共1180万元。“双基”建设项目10个,合计673.5万元。其他项目6个,合计428万元。
三是严格落实绩效目标管理,规范提升资金使用水平。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规定,落实绩效管理要求。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对使用衔接资金的项目开展绩效目标申报、审核、运行监控、自评和第三方抽查等全过程绩效管理工作。依托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建立各级衔接资金总台账,做好财政一体化平台和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的对接,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