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江苏调查总队、省统计局两部门共同核定:2023年,宿豫区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927元,同比增加1930元,增长6.2%,增速居全市第2。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085元,同比增长5.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057元,同比增长7.1%。
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持续推进稳就业、助创业政策,实施“家门口就业”工程,组织开展系列招聘,引导求职者灵活就业,提高居民工资收入;二是优化企业融资环境,推动减税降费、信贷惠企等政策落地生效,有效激发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发展动力;三是民生兜底保障坚实有力,离退休金、新型城乡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标准的提高,以及各类救助资金的到位都增加了居民转移性收入增长。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