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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政府出台实施意见综合施策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优化建筑业产业结构、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自2024年11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0月31日。

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处四级调研员鲍习文介绍,《意见》制定主要遵循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系统思维、优化营商环境3个原则,针对我市建筑业面临的旗舰型企业偏少、产业结构不合理、工业化水平较低等问题,提出5个部分16条举措。

优化建筑产业结构。支持建筑业企业进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各地、各部门在年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中应明确一定比例的项目和标段,支持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投标。促进建筑业与房地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建筑业企业参与房地产项目施工总承包。

提升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建立建筑业企业日常联系服务制度,协助解决企业在市场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建立在镇央企、国有企业、市内优势企业与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结对联合机制,发挥各自优势。全力支持企业抢抓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及“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机遇。

创新建筑建造方式。大力推进先进制造设备、智能设备及智慧工地相关装备的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发挥政府投资工程创新示范引领作用,打造一批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完善绿色建造产业链,培育一批具有绿色建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勘察设计、建筑施工、部品生产、信息技术等配套企业。

优化建筑行业营商环境。深化招标投标改革,落实招标人的主体责任,推进“评定分离制度”和“招标人评标准备制度”,优化施工招标评标办法,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设单位执行工程预付款、工资款、进度款和竣工结算制度。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建筑市场监管机制,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管理。

加大支持服务力度。金融机构要持续优化企业融资环境,鼓励金融机构适当放宽担保要求,帮助建筑业企业化解金融风险。积极推行以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险为主的工程担保制度。对在产值提升、外埠市场开拓、资质晋升、项目创优、科技进步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进行奖励。各级政府要统筹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将建筑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制定落实扶持建筑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

《意见》制定过程中,我市充分考虑本地实际,体现镇江特色:促进建筑业与房地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市内建筑业企业参与房地产项目施工总承包;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主管预算单位要统筹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深化招标投标改革,改变单一价格竞争模式,倡导优质优价等。

“建筑业是我市重要的支柱产业和富民产业,在推进城市化和促进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市住建局二级调研员施仁新表示,《意见》秉承房地产业和建筑业“两翼齐飞”的宗旨,对于提振我市建筑行业发展信心、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建筑业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我市建筑业发展的现代化水平,有着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记者 方良龙 通讯员 李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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