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发改委获悉,7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1.5%,较上月上涨0.6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4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8%,较上月上涨1.2个百分点。1至7月份,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较上年同期上涨0.5%。
同比看,构成CPI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中的食品烟酒价格上涨1.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上涨约0.35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鲜菜价格、淡水鱼价格、虾蟹类价格、大米价格上涨,牛肉价格、鸡价格、鲜奶价格下降。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六涨一降”。其中,衣着价格、居住价格、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医疗保健价格、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交通通信价格下降。环比看,构成CPI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中的食品烟酒价格上涨1.6%,影响CPI上涨约0.45个百分点。其中,鲜菜价格、淡水鱼价格、鲜果价格上涨,外卖价格、大米价格、畜肉制品价格下降。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六涨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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