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杭州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全国首个《平台经济新业态市场监管领域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将于12月31日起正式施行。
《指引》积极探索推进全市平台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不仅对于优化营商环境、高质量打造“中国数据产业第一城”具有重大意义,也是平台经济新业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合规管理的创新实践。
此前,消费者在网络上购买二手商品时,总会有种种顾虑。有了这份《指引》,消费者的二手交易将更加规范化。这是全国首次将网络二手物品交易纳入市场监管的经营性标准,这意味着每一次交易都将受到更严格的监管,同时保障了买卖双方的权益。
此外,《指引》还首次提出网络跨境商品交易分类,明确不同类型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则;首次提出社交电商的分类和社交电商推广者的定位,禁止以社交电商行传销之实,这就像是给社交电商的推广者戴上了“紧箍圈”,确保他们的行为合法合规。
目前,网络鉴别在奢侈品和文玩等领域悄然“走红”。除第三方网络鉴别经营者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也开始涉足网络鉴别领域,根据其能力为网络交易开展文玩类、品牌类等鉴别服务,具体而言,就是通过经验和科学等方法,鉴别物品的年代、材质、工艺、品牌等内容。《指引》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参与鉴别标准制定,不断提高鉴别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提升鉴别效率和准确性,保障网络交易商品品质。当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第三方网络鉴别经营者出具鉴别报告、证书或进行标识的,依法应当遵守相关规则。特别要强调的是,如果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三方网络鉴别经营者开展检验检测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认定。
《指引》还对网络中出现的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目前,网络上出现很多通过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属于网络评测的范畴。《指引》特别对两类评测经营者作了规范指引,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利用评测数据,对其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作片面的对比,以提升自身的商业业绩、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来欺骗、误导消费者。第三方网络评测经营者应当恪守客观、中立的职业操守,通过网络测评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应当显著标明“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