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徐州市商务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徐州市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公布。自2024年9月14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新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给予单辆车不超过500元的补贴;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给予单辆车不超过600元补贴。这标志着我市电动车以旧换新工作正式启动。
补贴可与各类优惠叠加
按照实施细则,交回在本市登记上牌的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含电池)并换购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及以上标准和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可享受电动自行车换购补贴。补贴资金按批投放,先到先得。
补贴标准按照新购电动自行车价格(含税价)实施分档补贴。其中,新购电动自行车价格在2000元(不含)以下的补贴300元,价格在2000元(含)至3000元(不含)的补贴400元,价格在3000元(含)以上的补贴500元。
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在每档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100元补贴。旧车残值由车主和回收企业商定,不计算在补贴内。
按照规定,消费者交回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必须为整车并包含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每个身份证号在本地只能享受一次活动优惠。同时,本次活动补贴可与企业各类优惠政策叠加。
参与企业名单实行动态调整
据了解,参与本次活动的主体为自愿参加活动的电动自行车企业。参与企业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并通过市商务局官网向社会公开。确定的参与企业作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服务终端,提供收旧、售新一站式服务。
为增强电动自行车优质产品供给能力,参与补贴的新电动自行车应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并取得(CCC)证书;换购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其电池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2024)标准要求。
建议消费者优先选购列入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公告名单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及锂离子蓄电池产品。
按照规定,销售企业对电动自行车标准和质量等信息真实性负主体责任,全程接受监管、检查和审计。应在销售门店显著位置公示政策实施前一个月内同款产品的最低成交价格,并张贴承诺书,承诺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车型销售价格不高于政策实施前一个月内同款产品的最低成交价格,杜绝先涨价再折扣、以次充好等违规行为。如有不符,将立即取消参与活动资格,责令退还补贴。
消费者换新流程
1 消费者将旧车送达参与活动的市场销售主体门店现场,配合门店登记购买人信息和旧车信息。
2 消费者携带本人身份证交付旧车,由销售企业核验旧车手续并代收车辆。
3 消费者选购符合要求的新车并通过合作企业的平台支付,即可享受以旧换新补贴;支付时结算平台自动核算补贴金额并核减。
4 由销售门店负责完成上牌并开具新车发票,发票和小票上应注明“政府以旧换新补贴”字样。发票价格合计金额应为“消费者个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如出现退货情况,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政府补贴资金,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