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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公开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023年7月4日—8月2日,安徽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亳州市开展了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3年10月24日反馈了督察报告。

亳州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严格按照督察反馈要求,及时研究制定《亳州市贯彻落实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对督察反馈的5个方面66个问题,逐项建立问题、措施、标准、责任“四项清单”,并向整改责任单位和验收(监管)单位“双向交办”,全面推动整改落实。

截至目前,督察反馈的6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6个,剩余40个正在有序推进中。“利辛、蒙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不力,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突出”“亳州市部分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短板明显”2起典型案例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移交的3个责任追究问题已完成调查处理,共对10个党组织(单位)和37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2人;给予诫勉处理8人;提醒谈话5人;提醒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4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给予通报批评5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转办的240件群众信访问题,已办结237件,剩余3件有序推进中,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高位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坚持把抓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自部署、亲力亲为、定期调度,推进问题有序整改。2023年以来,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68次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实地调研督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44次。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持续加大对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力度,定期通报各县区相关负责同志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压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强化大气面源污染治理。开展各类锅炉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燃气锅炉实施低氮燃烧改造。印发实施《亳州市砖瓦行业综合提升改造实施方案》,开展全市砖瓦行业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对全市在产的31家砖瓦企业开展全流程、全工序排查,指导全市砖瓦企业进行对标提升改造。常态化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企业专项督查工作,目前组织监督帮扶企业549家,依法查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无组织排放不能满足控制标准、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企业48家。对685家重点涉气企业安装用电监控设备5105个,与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形成合力,实时监控企业治污设施运行、应急减排响应情况,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建立完善老旧柴油营运车辆常态化淘汰工作机制,我市2020—2022年应强制报废淘汰的柴油营运货车已全部淘汰。建立完善部门常态化联合路检路查机制,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尾气排放超标的柴油车辆。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亳州市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监管工作的通知》,指导县区商务、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检查,加强油气回收日常监管。全面落实交通建设项目扬尘防治措施,成立交通建设项目扬尘防治工作专班,强化督查检查和加大执法力度。

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农村水环境治理,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一水一策”,制定治理实施计划,明确水体治理时间表、线路图。对年度治理任务内的水体,加强督办调度,建立健全调度通报的督查机制,确保按期完成。全市纳入清单管理的农村黑臭水体共1802条,截至2024年11月底已完成治理1155条,完成率64.1%。2024年计划完成治理农村黑臭水体484条,已完成治理481条,完成率为99.4%。对各乡镇政府驻地污水主管网、支线管网、入户管网全面开展排查、检修,修复堵塞、破损等病害管网,提高污水管网入户率、覆盖率和进水浓度,切实发挥乡镇污水处理厂作用。截至2023年底,全市76家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已全部完成提质增效。强化国、省考断面水质保障,推进“一断一策”工程性措施落实,强化汛期水污染防治和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控,确保水质稳定优良。

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推进谯城经开区垃圾处理及转运提升改造工程、利辛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等5个项目建设。目前,谯城经开区垃圾处理及转运提升改造工程已建成。利辛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项目已完成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置26.51万吨,完成进度约41.56%;渗滤液处理完成约4.73万吨,完成进度约62.6%。优化提升蒙城、利辛经开区集中供热设施,降低供热成本,引导企业使用集中供热。加快推进亳州市中心城区道东集中供热管网建设,解决道东片区企业用热难问题。持续开展雨污管网混接、错接、漏接问题排查整治,加快空白区域污水管网建设,实施老城区雨污管网及老旧小区污水管网改造。开展排水许可办理专项行动,完善排水许可制度和流程,加大对乱排污水行为的日常监管和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已办理排水许可证2418户,完成目标任务的67.2%。加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建设,确保生活垃圾规范处置。规范生活污泥转运处置流程,严格监管污泥处置企业。

着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印发《2024年省级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考评办法》,将规上工业亩均税收、工业亩均投资、亩均工业经营(销售)收入、工业用地容积率等纳入考核指标体系。2024年以来,我市新增工业项目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均在200万元以上,利辛经开区亩均固定资产投资约在220万元。把好源头关,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严把“两高”项目关和能评手续关,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2024年以来,全市未上马“两高”项目。以重点用能企业“一企一策”节能减煤降碳诊断、大规模设备更新为契机,推动用能企业节能降碳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监测调度,对重点用能企业用能情况进行月度监测分析,对用能增长较快的企业,及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降低企业用能消耗。2024年1—10月,亳州高新区、亳芜现代产业园区规上工业能耗增速大幅放缓;2023年,蒙城经济开发区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量同比下降4.87%。组织人员对省级工业园区企业开展“体检式”监督帮扶,建立环境问题清单,逐一整改销号。共排查企业1826家,发现存在问题企业1129家,目前已完成整改1119家。

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4年1—11月,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37.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比率75.5%,同比增长1.8个百分点,同比改善幅度居全省第2位;重污染天数1天,同比减少5天(剔除3天沙尘天影响)。1—10月,全市13个国考断面优良比例92.3%,同比增长23.1个百分点。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持续巩固深化督察整改成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深入实施“六一战略”、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亳州篇章筑牢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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