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政局做客“政风行风热线”,在线回答了大家关心的低保政策、临时救助政策等问题。
一市民咨询:其是盲人,身患多种疾病,原本是低保户,今年被告知由于女儿是教师,低保资格被取消了,但是其家庭确实困难,实在无力支付自己的治疗费用。其咨询,他这样的情况,还能继续申请低保吗?
市社会救助和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主任方迎春回复:关于低保政策,并不是办理以后就可以永远享受,每年会进行年审。如果本户的收入财产超标,或者法定义务人、子女、女婿、儿媳的财产超标,拥有赡养能力,按照政策,要动态管理调整。
一市民咨询:其是低保户家庭,身体残疾且患有疾病,如今孩子上大学,其咨询能否申请临时救助?
方迎春介绍:临时救助一般是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或者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靠自身或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仍有困难的,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一般来说,低保对象的子女上大学有一些补贴,对补贴以后学费仍比较高,家庭难以承受的,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一网友咨询:申请低保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方迎春介绍:低保的申请条件主要看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家庭支出4个基本条件。持有当地的常住户口的居民,只要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的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通过审核确认程序获得低保。(记者 曾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