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上午,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上海市落实〈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有关情况。《实施方案》聚焦8个方面共提出117项措施,一方面不断优化“边境”措施,加大商品和要素流动开放力度;另一方面主动对接“边境后”规则,稳步深化制度型开放。
一是加快服务贸易扩大开放。《实施方案》提出便利电子支付服务提供、支持境外电子支付机构持牌经营、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资产管理、探索在临港新片区放宽非居民并购贷款限制、支持跨国公司设立全球或区域财资中心、进一步优化各类资金池业务、深化建设再保险“国际板”、提升自由贸易账户系统功能等措施,助力经营主体提升统筹配置境内外资金的能力,推动上海金融市场和产品面向国际的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是提升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实施方案》提出保税维修货物允许转为内销、进口葡萄酒和蒸馏酒可免于标示商标或商品名的中文译文等信息、进口医疗器械可在销售或供应前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粘贴中文标签、简化特定品类进口货物检疫措施、完善商用密码产品进口管理、中国(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快建设跨境数据交换系统、加强“单一窗口”与境外国家和地区间交流合作并共同开发数据交换系统试点项目。
三是率先实施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在规范和促进数据跨境流动方面,《实施方案》提出率先制定重要数据目录、探索建立合法安全便利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在临港新片区建立数据跨境服务中心等措施。
四是推动相关边境后管理制度改革。对接“边境后”规则,《实施方案》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强化环境保护,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此外,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改革、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保障措施等方面,都有详细的措施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