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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防救援部门全力做好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冬春季节风多雨少、天寒物燥,传统节日、大型活动集中,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历来是火灾高发尤其是重特大火灾多发期。为切实加强全市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我市消防救援部门坚持隐患“零容忍”、监管“严执法”、整治“重实效”的原则,紧盯重点领域场所,落实闭环管理机制,督促火灾隐患整改,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市消防救援部门持续聚焦“4+8+9”重点领域场所,实施火灾隐患攻坚治理,累计排查走访重点单位、九小场所等6.1万家,督改隐患4.6万处。

针对居住出租房、经营性自建房、工业企业、高层建筑“4类重点场所”,持续更新完善底数清单,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闭环管理。尤其对“园区式”企业、老旧商住楼、沿街店铺等场所,对共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施设备实施统一管理,强化员工培训演练,完善应急联动机制。

针对电影院、教育培训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养老福利机构、商场市场、文化和旅游场所、医疗和托育机构、文物古建筑等“8类行业单位”,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召开行业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约谈会,宣贯新修订的《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根据《关于加强丽水市新时代消防治理体系建设的意见》有关要求,将符合标准的单位列为本行业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督促所属单位做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申报工作,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员工消防业务培训和灭火演练,全面铺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对人员密集场所,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占堵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等突出问题。对医院、养老院等特殊场所,督促严格落实夜间值班值守,严禁违规施工装修改造。

针对“9类小场所”,坚持“乡镇牵头、部门协同”,广泛发动乡镇(街道)开展排查整治、村(居)开展冬季夜间大巡防,提升消防安全系数。

市消防救援部门推行“防灭宣”一体化模式,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和重点领域,充分利用多渠道强化消防宣传,积极发动网格员和消防志愿者开展“敲门入户”宣传,引导居民掌握家庭防火“三清三关”“三个一律”、电动车文明充停、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知识。同时,分区域、分行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集中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活动,警示企业、教育公众,形成全社会参与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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