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溧阳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学习“千万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力度,加快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推动农业保险扩面提质,为推动全市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一、强化财政投入保障,夯实乡村全面振兴“基石”
坚持将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2024年,全市预算安排农林水支出4.4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5亿元)比重6.25%,较上年(6.15%)提高0.1个百分点,切实夯实乡村全面振兴“基石”。
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政策,确保2024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8%以上,完成上级下达的乡村振兴考核任务。2024年1-7月,全市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的比例为4.84%。
管好用好国债资金,推动农业水利国债项目加快实施。积极向上争取农业水利国债资金共8504万元,其中高标准农田1320万元、大溪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3370万元、中小河流排涝能力工程项目3814万元。目前已拨付资金3096.72万元,支出进度36.41%,按照特别国债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对国债资金实行全流程监控管理,定期查看项目建设情况,指导督促主管部门管好用好国债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早日顺利完工。
二、加快健全多元投入,引入乡村全面振兴“活水”
充分发挥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等财政政策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本投入“三农”领域。
持续深化“政银担”合作。2024年1-7月,江苏农担溧阳分公司在保余额57285万元,在保户数792户,户均72.33万元,累计担保余额145520万元,累计担保户数1891户,累计为农业经营主体减免保费168.06万元。
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贴息工作。2024年1-7月,共计发放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500万元,已为4户农业经营主体贴息15.4万元,进一步缓解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
三、推动农业保险扩面提质,撑起乡村全面振兴“保护伞”
推动农业保险扩面提质。坚持目标导向、需求导向,聚焦农业所需农民所盼,加大地方特色险种创新研发力度,2024年增开内塘水产品养殖天气指数保险、苗木气象指数保险、食用菌种植保险、蓝莓树种植保险等8个优势特色农产品险种,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