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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庭外重组协作机制的工作备忘录》在虹口北外滩签署

  日前,上海破产法庭和北外滩企业庭外重组中心在虹口北外滩,签署了《关于企业庭外重组协作机制的工作备忘录》,标志着双方在促进“市场化重组”与“司法化重整”衔接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虹口区委副书记、区长吕鸣,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席建林,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晓镍出席仪式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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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外滩企业庭外重组中心是由虹口区政府和上海市三中院共同推动的,本市第一个由地方政府推动建立的特殊资产处置平台。自今年初成立以来,重组中心作为北外滩国际法律服务港的重要功能载体,聚焦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式,链接并聚合投资人资源,助力困境企业尽早实现资产优化和庭外重组。

  当前,虹口正依托北外滩全面起势成势,加快打造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的总部集聚区和“四大功能”的核心承载区。签约仪式上,吕鸣表示,虹口将加强府院联动、政企协作,充分发挥金融资源集聚优势和法律服务港功能优势,深化拓展企业庭外重组机制,以金融活水和法治功能助力资产盘活、企业重生和产业重构,将北外滩打造成特殊资产统一大市场创新发展的最佳“试验田”和先行实践区。

  席建林在发言中表示,建立企业庭外重组工作机制的主要目的是尽早挽救困境企业,三中院将与虹口共同探索合作,为建立完善市场化庭外重组机制提供“虹口经验”“上海方案”。

  林晓镍强调,上海法院将推动庭外重组与司法程序有序衔接,不断提升办理破产工作质效,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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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目前,北外滩企业庭外重组中心已正式运营,并通过市场化招募邀请,逐步形成强大的专业支持体系,为困境企业提供从前期咨询、尽职调查、方案设计到实施指导的全链条、全方位、多领域的服务,确保庭外重组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此次由上海破产法庭和北外滩企业庭外重组中心签署的《备忘录》明确了双方的合作框架和具体事项,包括材料移交、中介机构的推荐、交流共建等七个方面,通过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的衔接机制创新,降低制度成本,有效构建特殊资产统一市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签约仪式上,北外滩企业庭外重组中心代表还对《北外滩企业庭外重组中心庭外重组办理规程(试行)》进行了介绍,并发布首批企业重组官和专业服务机构名单。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俞秋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商事庭庭长曹克睿,虹口区司法局及相关行业协会负责人出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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