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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泉区坚持“四个服务”全面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新活力

近年来,颍泉区以深化法治颍泉建设为抓手,积极探索社会治理服务新思路,结合本地特色,创新方式方法,打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组合拳”,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是打造矛盾调解“一站式”服务。以镇(办)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为枢纽,采取常驻、轮驻、邀驻等方式安排职能人员入驻,充分吸收“两代表一委员”、调解类社会组织等资源,推进风险隐患联治、重点人员联管、突出事件联处、数据资源联通、业务工作联动,实现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

二是做实普法宣传“网格式”服务。通过统筹整合各方资源,以网格为基础,动员法律明白人、政法网格员、村居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等力量共同参与普法工作,充分发挥普法队伍机动性、灵活性特点,通过日常入户走访,及时收集辖区群众法律需求,组织开展针对性、人性化法治宣传服务,实现“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菜单式普法”模式。

三是推行公共法律“清单式”服务。通过聚焦基层治理新形势,巩固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定公共法律服务“责任清单”,有效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延伸法律顾问服务触角,组织律师定期定时进入服务网格,为村(居)重大事项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协助各村建立完善村规民约,满足个性化法律需求,消解各种潜在矛盾。通过线上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构建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着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精准的法律服务,为法治颍泉建设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四是实现基层治理“融合式”服务。积极将法治建设与政治、自治、德治、智治相贯通,全面助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通过区司法局与区法院共建活动,构建“法司联调、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纠纷同调”的基层治理新格局,加强双方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司法确认等业务上的有机衔接和协调联动,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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