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记者从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即日起,我市对长期封存且未冻结的公积金个人账户进行集中清理。
此次清理对象: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单位已为其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满半年以上,且本人未在本地或异地其他单位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离退休且账户封存的;职工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在我市封存半年且在外市开设账户并正常缴存半年的。
线上办理渠道:公积金账户个人信息准确的,可登录手机皖事通APP、电脑端安徽政务服务网-亳州分厅办理。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在我市封存半年且在外市开设账户并正常缴存半年的,本人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中的“转移接续”申请办理异地公积金转移合并。
线下办理网点:公积金账户个人信息准确的,提供本人身份证、Ⅰ类银行卡办理销户提取手续,提前退休的需提供退休凭证;公积金账户身份证件信息登记有误或不完善的,需缴存职工所在单位出具《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信息变更表》,完善身份证件信息后再办理相关手续;职工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需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I类银行卡、职工死亡证明或者宣告死亡证明、与死亡职工关系的证明、确定其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的公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材料办理销户手续。
公积金账户已封存的缴存职工,有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意愿且符合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条件的,可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记者 曾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