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清洁生产审核,通过提力度、拓广度、挖深度,充分发挥清洁生产审核效益,从源头削减了污染物排放,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助企形成绿色生产方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提力度持续规范审核程序。为提高清洁生产管理能力和审核质量,抓住“排查—推进—验收”三个重点环节,有序开展审核。排查阶段,根据清洁生产有关规定,以有毒有害企业为重点,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推进阶段,各分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召开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推进会议等方式,抓紧抓实辖区内清洁生产推进工作,市局统一进行监督调度;验收阶段,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评估验收经费保障,加强工作质量审核把关。
拓广度力争做到应审尽审。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实际,系统梳理重点行业,充分利用监督性监测数据、在线监测数据、监督检查台账以及排污许可证登记信息,摸排“双超、双有、高耗能”企业及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建立《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管理库》,并实施动态管理。在制定计划过程中,充分考虑区域、行业属性等因素,尽量安排同园区、同行业企业集中审核,方便开展整体审核创新,做到底数清、计划清、措施清,为推进强审全覆盖打下坚实基础。
挖深度创新清洁生产审核模式。按照政策规范的要求,通过靠前指导、现场调研、专家审查等方式,严格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严格履行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大力促进清洁生产先进技术推广应用,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应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和装备,挖掘、提升清洁生产潜力、效益,以模式创新叠加技术应用,努力降低企业治污成本,推动企业、社会、环境共同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