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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出台扶持政策赋能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记者昨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金华市大力扶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意见》近日出台,围绕化学药、现代中药、高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等四个重点领域,聚焦研发生产、新业态培育、拓展市场、应用推广、平台建设、医研企协同等关键环节,通过真金白银支持,赋能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生物医药及植入性医疗器械产业链是我市十条重点产业链之一。近年来,我市生物医药产业规模和效益保持稳步增长,形成涵盖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辅料、化学制剂、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保健品、特色医疗器械及研发服务等生物医药全产业链。2023年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262亿元(含化妆品48.6亿元),规模居全省第四。《十条意见》精准施策,推动生物医药研发实力、规模效益、产业生态全面提升。

《十条意见》聚焦新药研发“三高一长”的特点,对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仿制药等研发生产给予奖励,为企业“先人一步”谋创新提供有力支撑。其中,对创新药品研发生产单品种最高奖励4800万元,对改良型新药研发生产单品种最高奖励1250万元。

《十条意见》支持培育发展委托加工模式,鼓励企业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支持企业通过出海拓宽销售渠道,支持优质创新产品进入医疗机构。其中,对企业参加国家、省、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标的药品、医疗器械,按中标品种总价的3%予以奖励,单个品种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600万元;对首次取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A)、日本药品医疗器械局(PMDA)等机构批准,获得境外上市资质并在相关境外市场实现销售的药品,每个产品分别奖励100万元,原料药减半奖励。

《十条意见》支持打造全链条专业服务生态体系,推动建设研发和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临床研究转化与医企协同,更好服务生物医药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其中,对按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获得药物临床试验资质的医疗机构,每年为医药企业提供临床试验服务项目的,每个项目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单个医疗机构每年最高奖励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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