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最新公布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2023年1-12月,黄山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位居全国339个地级以上城市第20位(同比提升9个位次),居长三角第2、安徽省第1,为历史最好成绩。
另据生态环境部、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最新公布的空气质量排名,2023年1-12月,黄山市空气质量排名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第5位,居长三角第2,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浓度、优良天数比例均居安徽省16个地级市之首。
全国首个跨省流域新安江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开展以来,黄山市坚持“三水统筹”系统治理,建立跨省界河湖联合河湖长制度,淘汰搬迁、优化升级沿江污染企业,率先开展水排污权交易试点,建成并运营全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污水处理PPP项目,实现内河船舶生活污水“零排放”;首创推广“生态美超市”407家,运营“七统一”农药集中配送网点462个,实行全域茶园绿色防控;在全域创新实施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EOD项目,推广“村落徽州”保护利用项目,率先推动全国首单VEP收益权质押贷款项目落地;建成49座自动监测站及新安江水质智慧化监测监管平台,实现全域重要河流监测监管全覆盖,新安江、太平湖、阊江出境断面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新安江街口断面生态补偿指数P值连续12年达到考核要求,每年向千岛湖输送近70亿立方米优质水。新安江(黄山段)入选全国首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新安江模式”已在全国15个流域、19个省级行政区推开。
近年来,黄山市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五控”工作,建立大气精细化分区管理机制和预警调度机制,制作“一图一清单一手册”,每日通报调度。同时,主动应对气候变化,编制温室气体清单,深化低碳城市试点建设,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推动黄山风景区获得全国首个山岳型“零碳景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