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民政部门发放救助金92922.6万元,同比增长5.1%。今年以来,我市合力构建包括低保救助、特困救助、医疗救助等在内的“8+1”综合救助格局,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低保救助方面,适度放宽认定条件,将低保对象金融性资产限制提高至人均3倍年低保标准。特困救助方面,为全体特困人员购买住院护理保险,确保特困人员“平时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安全有人关注”。医疗救助实现“应保尽保、应享尽享”,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实施资助参保,重点救助对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
教育救助方面,2024年春季学期全市共资助14.41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住房救助方面,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年度计划,“逐户鉴定、逐户审批、逐户验收”。就业救助方面,“加强摸排、动态清零”,开展就业帮扶,落实社保补贴,开发公益性岗位,支持自主创业。受灾人员救助方面,“加强预警、突出实效”,及时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临时救助方面,将全市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全面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记者 李锦文 通讯员 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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