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刚找到心仪工作的小赵面对领导要他去外地出差的要求犯了难,原来几年前他未成年时被判缓刑,如今还在接受社区矫正,出市需要出具单位盖章的证明,可他不想让别人知道他的过去,也不想刚入职就拒绝领导工作安排。面对小赵的烦恼,检察院携手司法所助他不暴露犯罪记录并顺利出行。
“检察官您好,最近我刚找到一份很满意的工作,但是领导说要出差,我之前犯了错,根据规定每次出市都需要出具单位盖章的证明。”近期,辖区内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小赵通过京口区检察院在司法所公示的电话号码向检察官反映困恼。
原来,小赵未成年时交友不慎,在“朋友”怂恿下做了错事被判了缓刑,在京口区接受社区矫正,因为是在未成年时期犯罪,按照规定犯罪记录被依法封存。后来小赵迷途知返,参加了社区组织的职业教育培训,通过自己的努力找到了心仪的工作。入职后,领导跟他说这份工作需要经常出差,这使小赵犯了难,因为根据社区矫正的规定,因公外出需要向司法所提交单位盖章的证明,但这会暴露小赵是社矫对象。小赵既不想刚入职就拒绝领导工作要求,也不想让单位和同事知道自己犯过罪,遂向检察官求助。
检察官立即和当地司法所探讨解决小赵困境的办法。经请示当地司法局同意,决定特事特办,小赵申请因公外出不用提交单位盖章证明,但必须接受更为严格的监督。司法所对小赵的申请通过不泄露其犯罪记录的合理方式审查;在小赵外出工作时,司法所将他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审查其活动轨迹是否符合申请、每日和其视频通话;销假时,小赵必须提供能充分证明工作情况的材料。经检司共同努力,小赵已能正常外出工作。
“谢谢检察官,现在我向司法所申请出差也不会暴露我的犯罪记录,领导也对我很满意,我有信心能把工作越做越好。”在电话回访中,小赵对现在的状况很满意。
检察官介绍,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不仅是监督,更是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帮助社矫对象,“每一个孩子的未来都值得期待,京口区检察院将继续积极检察履职,帮助失足未成年人消除因犯罪记录产生的标签效应、重新回归社会,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沈家鸣 蔡慧 张驰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