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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四项行动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近年来,泾县医保局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聚焦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突出“支付、结算、服务、监管”四个关键环节,试点先行、深化改革,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试点先行。2022年5月起,探索基层医疗机构日间病床按病种付费和中医药适宜技术门诊按病种付费两项试点。在全县11家乡镇卫生院选定10个中医病种启动日间病床付费,实行“白天在院治疗、晚上回家休养”模式,2024年1—9月,全县居民医保日间病床就诊1386人次,基金支付114.80万元,该项工作已纳入省级试点。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门诊按病种付费工作,在3家县级医疗机构共遴选了10个病种进行门诊按病种付费,2024年1—9月,全县中医适宜技术门诊就诊2126人次,基金支付212.23万元。

改革赋能。积极落实全市统一的DRG支付方式改革,2023年11月起,按照“中医药特色优势明显、诊疗方案确切、中医疗效突出、出院标准明确”的原则遴选16个中医病种开展试点工作,付费病例纳入DRG结算范围。此外,在清算中通过DRG点数付费支持中医药发展,根据患者住院期间使用符合医保目录规定的中药(含中药饮片、配方颗粒)费用占住院药品费比例,按2%或4%提高病组点数。2023年清算中,全县2064份病例通过审核并给予了病组点数加持。

优化服务。严格执行国家医保目录,落实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截至目前24.77万种西药中成药、8.38万种中草药纳入了医保支付范围。全面落实国家谈判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政策措施,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加强监管。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内部专业化、精细化管理,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有效打通医保监管“最后一公里”,促进医疗机构健康发展。用好与市场监管、卫健部门建立的“三医”监管协作机制,推动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医保基金等领域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惩戒,形成监管合力。(曹智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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