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用“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心中有底”的执行力,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和基本权益。
抓实思想防线。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建立领导干部定点联系救助管理机构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每日对生活保障及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等情况进行巡查。细化职能分工,健全责任落实、督查检查、考核评价、追究问责、工作保障等机制,公开聘请社会监督员,组织开展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展示救助工作政策和成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救助服务,增强共救共治能力和水平。
抓细服务基线。坚持以人为本、应救尽救,规范接待、入站、站内管理、查询、宣教、离站“一个过程”,严格“三声、四心”救助要求,充分尊重生活无着人员人格尊严。畅通定点医院急病救治,针对入站求助对象的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为每名入住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常态化做好机构内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卫生消毒、防暑降温和传染病预防等工作。做好饮食保障,加强心理调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邀请专业社会工作机构为入住人员提供心理疏导服务。
抓牢安全底线。出台方案,结合救助管理机构特点,重点围绕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和建筑物安全等方面,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逐机构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消除;对重难点安全隐患,明确整改时限,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督办。邀请消防专家现场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组织防汛和紧急撤离应急演练,加强防灾避险和应急救援常识学习宣传,提高自救互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