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全力促发展惠民生,2023年以来,市财政局精准施策,为全市市场主体吸纳就业、稳定就业注入资金“强心剂”。
一是惠企直达,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于我市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的参保企业、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予以返还,大型企业按30%予以返还。2023年全市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3.42亿元,惠及各类市场主体7.88万家。
二是广纳英才,贯彻执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2023年全市一次性扩岗补助累计发放2546.7万元,惠及全市5907户企业1.69万人。
三是促进创业,深化落实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等8类毕业生(存在身份重叠的毕业生,只能按一种身份申请)可申请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 1500 元/人。2023年全市发放求职创业补贴178.5万元,涉及119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