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月17日)下午,出席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各代表团分组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代表们一致认为,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能,在高质量立法、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等方面亮点突出、成效实在,体现了新时代人大工作稳中求进、守正创新的鲜明特征,生动展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苏州实践。
“要加大地方性法规普及和宣传力度,加强地方性法规司法适用,推动地方性法规有效贯彻落实。”钮金英代表表示,要加快推进城市更新、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深化“小快灵”立法实践,着力解决实际问题,使法治真正成为苏州现代化建设的显著优势、核心竞争力和坚强保障。“要不断完善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机制,使党委、政府在各个环节更好地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吴磊代表表示,要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成率,通过办好一项重点督办建议,解决一个方面问题,促进一个领域工作,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在审议市“两院”工作报告时,代表们认为,全市法院和检察机关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要加强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对司法权的监督制约,不断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张永霞代表提出,要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在司法领域的应用,让数字技术为审判执行工作赋能增效,积极应对“案多人少”矛盾。“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诉源治理有效提升需双向奔赴,更应落实落细《苏州市平安建设促进条例》。”卜泳生代表认为,要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探索监督融合贯通,着力从源头预防矛盾纠纷的产生,把非诉纠纷化解机制挺在前面,持续提高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苏州、法治苏州的能力水平,共同打造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的司法空间和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生活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