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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法治教育培训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近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法治教育培训。

本次培训邀请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研究员陈虹、南通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二处处长周红占分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做专题解读。

陈虹以《〈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背景情况及解读》为题,从修法背景和必要性、指导思想和原则、修法思路和工作过程、重点问题说明、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方面,对新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进行了全面解读和阐述。授课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务操作,为我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掌握新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精髓要义、推动法定职责落实提供了有力指导。

周红占围绕《行政复议法》修订的基本情况,从修订背景与意义、修订的精神内涵、修订的主要内容等方面详细介绍和诠释《行政复议法》,并结合工作实际,讲解了对行政执法的影响和注意点。讲解的课程内容丰富、针对性强、贴近工作实际,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培训以视频形式进行,全市共设1个主会场,9个分会场,全市300余人参加学习。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不断丰富培训内容和形式,强化培训效果,进一步提升法治培训精准性、多样性、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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