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栖霞区农业农村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以下简称《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和有关湿地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从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和功能的完整性、保护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维护生物多样性、防止湿地退化等要求出发,高质量开展全区湿地保护工作,全区湿地保护意识不断提高,沿江湿地保护成效明显。
一是强化组织引领,湿地保护场景焕新。按照《湿地保护法》中“建立湿地保护工作协调机制”要求,栖霞区高度重视,完善和落实责任考核体系,将湿地保护工作纳入全区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考核。并让作为建设单位和属地管理主体的街道通过签订湿地保护责任状、确定责任人,确保各项保护措施落实到位。2023年,栖霞区建成占地157.08公顷的八卦洲南长江湿地保护小区和占地664.21公顷的龙潭港长江湿地保护小区,为南京市当年仅有新增湿地保护小区。
二是精心“梳妆打扮”,共绘湿地大美画卷。为切实改善湿地生态环境,八卦洲街道在修复过程中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在清除原有的硬质化地面,清运建筑垃圾及地表杂物后,依托原有生态环境和自然群落,最大限度保留原有植被,以乡土湿生植物为主,进行亲近自然式的科学搭配,并对湿地内河湖岸线进行修整,栽植鸢尾、荷花、再力花、蒲草等水生植物,防止水土流失的同时,也可为鱼类和两栖动物栖息繁育的场所,为鸟类提供充足的食物来源。2023年,栖霞区完成湿地修复42亩,今年将继续开展并完成沿江县域造林50亩。
三是积极履职尽责,筑牢生态安全防线。近年来,栖霞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地宣传工作,专门制定下发《栖霞区湿地巡护制度》,每年结合安全生产月开展自然保护地宣传工作,以发放湿地保护手册、悬挂横幅标语、多媒体大屏播放等为抓手,积极开展世界湿地日等宣传工作。同时,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原则,组织综合执法人员,开展打击破坏湿地资源专项工作,并以湿地公园和湿地小区为重点,建立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机制,重点对违法占用湿地、毁湿开垦、修筑设施、倾倒垃圾等破坏行为进行监管,推动湿地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下一步,栖霞区将按照上级湿地保护工作部署,继续做好湿地监督宣传工作,不断完善湿地保护小区建设,组织实施关键节点生态修复,并加快推进湿地公园创建工作,让湿地充分发挥生态、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