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

首页>地方频道>镇江>要闻

镇江市创新试行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

近日,我市创新开展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对符合条件、按规定程序纳入优化监管企业名录的企业,日常监管实行“无事不扰”,压减检查频次,集中精准执法。

在三季度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中,“推行联合监管,完善‘综合查一次’制度,降低检查频次”“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企业轻微违法免罚轻罚”是企业针对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选择最多的2个选项。

企业的期盼和建议,就是营商环境提升的方向,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随即推出。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试点主要针对非化工类企业,综合考虑合规建设、安全生产、履行责任、依法经营、信用记录等因素,对产业带动能力强、经济效益高、发展前景好、信用记录优的创新型、高成长型工业或服务业企业,“如‘金山奖’‘梦溪奖’获奖企业,‘四群八链’龙头骨干及其配套企业,可优先纳入‘白名单’。”

据了解,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试点工作,重点明确了“触发式”监管、重点监管事项清单、“综合查一次”、行政检查“豁免期”、柔性执法、全过程执法监督等6项优化举措,同时建立市、区、镇三级月度行政检查计划报备制度,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等扰企问题,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合法权益,助力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再提升。

后续,市发改委将会同司法、市场监管及相关执法部门、单位加强“白名单”企业管理,实行动态调整,制定退出、重新进入等配套机制,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的,经核实后及时移出,并严格设置重新进入条件,对存在逃避监管、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白名单”企业,退出后不得再次纳入。(何炜欢 记者 朱婕)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935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