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传媒记者杨梦倩
近年来,三轮、四轮载人电动车(俗称“老头乐”)凭借价格亲民、操作简便、停车便捷和风雨遮挡功能,极受老年群体青睐。然而,这类车辆普遍存在产品安全配置不足、驾驶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近日,台州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轮、四轮载人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持续严查严管三轮、四轮载人电动车相关违法行为,规范行车秩序,此次行动将持续至4月30日。
“整治+宣传”,台州交警为出行安全护航
3月17日下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直属三大队金清中队交警在疏港大道与金清大道交叉口执勤时,发现一辆无牌照的“老头乐”由南向北方向行驶至执勤点。执勤交警将其拦下询问,原来驾驶人梁某正接送放学回家的孙女,往泗水方向家中行驶。
交警告知梁某,此车辆无号牌无保险,上路存在安全隐患,责令其及时更换交通工具。
行动中,我市各地交警部门紧盯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采取定点查处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针对三轮、四轮电动车驾驶员非法载人、闯红灯、逆向行驶、无牌无证、套牌、非法改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施严管严处。
“‘老头乐’未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不需要上牌,驾驶者也无需考取驾驶证,导致监管难度偏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宣传科副科长杨栋栋说,交警部门多年来一直在治理,如今街上“老头乐”的数量不多,多数都是老年人使用。
在整治过程中,执勤交警坚持以批评教育和交通普法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将教育宣传工作贯穿于整治行动中,引导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我们会向驾驶人和过往群众面对面广泛宣传‘老头乐’上路行驶的严重危害性,同时和驾驶人详细讲解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告知他们驾驶‘老头乐’上路行驶是违法行为。”杨栋栋表示,大多数车主并不清楚“老头乐”上路和载人属于违法行为,也不知道驾驶这种车辆的安全隐患。
另外,台州交警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线索互通、联合执法等机制,对违规车辆“应查尽查、应退尽退”,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老头乐”上路危险且违法
为什么“老头乐”不能上路?杨栋栋介绍,“老头乐”这类三轮、四轮电动车并不符合机动车产品国家标准,车辆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性能普遍较差,底盘轻,在行驶过程中很容易倾斜、翻车,车身内部也没有安全带、安全气囊等相关安全配置,无法有效保障乘客的安全。
“老头乐”的驾驶人以中老年人居多,大多没有取得驾驶证,交通安全意识差,常常存在酒后驾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同时,在实际道路上,也会出现“老头乐”乱停乱放、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现象。这影响了交通通行效率,扰乱了交通秩序。
“由于‘老头乐’的生产制造准入门槛低,技术标准要求远低于正常机动车国家标准,绝大部分车辆不能依法登记注册上牌照,不能上道路行驶,也不能合法购买保险,安全无保障。”杨栋栋告诉记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由于“老头乐”缺乏必要的保险和责任承担能力,事故赔偿责任难以承担,后果往往难以预料。
台州交警提醒,对于这种所谓不用上牌、不用驾照、不用买保险、非法非标的“老年代步车”,大家要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意识,为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负责,共同创造文明畅通、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