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海门区召开2025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会议,部署全区2025年度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副区长王瑊参加会议并讲话。
据悉,2025年度居民医疗保险申报缴费期为2024年11月1日到2024年12月25日。2025年度,海门区老年居民、成年居民的居民医保和长期照护保险合计筹资标准调整为1730元,个人缴费合计620元,财政补助合计1110元。其中,居民医保合计筹资标准为1660元,个人缴费590元、财政补助1070元。长期照护保险筹资标准及筹集方式不变,个人缴费标准仍为30元,财政补助40元。此外,全区学生及未成年人居民医保和长期照护保险筹资标准为1650元,个人缴费标准不增加仍为530元,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为1120元。其中,大中专院校(含中职教育)学生个人缴费330元、财政补助1320元,其他学生及未成年个人缴费530元、财政补助1120元。目前,2025年度在校学生集中参保工作已结束。
王瑊要求,各区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全民参保意识;要明确目标任务,突出重点人群,强化参保服务,防范工作风险,全面提升参保质量;要加强组织领导,区镇部门联动,全力保障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会后,海门区医保局、区税务局开展2025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业务培训,并就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免缴工作作出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