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摆在重要位置,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大力实施民营经济上台阶行动,今年前4个月规模以上民营工业增加值增长10.1%,较一季度提高0.9个百分点,比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高2.1个百分点。
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呈现“66789”特征,2023年,安徽民营经济贡献了60.7%的GDP、59.5%的税收、74.1%的发明专利授权量、80%以上的城镇新增就业、92.8%的企业数量。
为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安徽省着力健全政企沟通交流新机制,营造民企发展壮大良好氛围。省委、省政府建立定期召开民营企业家恳谈会制度,发挥省“民声呼应”平台体系等沟通交流作用,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诉求闭环办理机制。全省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开设涉企服务窗口,畅通民营企业申诉渠道,及时掌握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问题。
安徽省还制定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清单、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清单、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清单等“三个清单”。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健全政策直达快享机制,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规范政商交往,鼓励公职人员依法依规、积极主动服务企业。
据了解,今年前4个月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4%、较去年全年加快3.9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占全部投资比重51.5%、较去年全年提高0.8个百分点;民间制造业投资增长20.3%、增速连续10个月保持20%以上,民间制造业投资占制造业投资比重达82.2%。
在加大要素供给和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方面,安徽省提出了“3个70%”的要素保障机制,即支持民营企业融资、保障用地需求、保障能耗需求;实施民营龙头企业倍增行动计划,完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的梯度培育体系,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配套协作能力,推动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绿色化发展。
在促进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方面,安徽省充分听取民营企业和商协会意见,出台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系列政策举措,积极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加快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主动加强与世界一流企业的交流合作,提高依法合规经营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
安徽,同比增长11.5%、高于全省进出口增幅5.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