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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桑基鱼塘系统保护规定》下月起施行

  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向社会公布《湖州市桑基鱼塘系统保护规定》。据悉,《规定》经湖州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将于2月1日起施行。
  湖州桑基鱼塘系统至今已有2500多年的历史,是我国乃至世界史上人们认识自然、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一个伟大创举。2014年5月,“浙江湖州桑基鱼塘系统”入选第二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2017年11月被联合国粮农组织认定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为进一步加强桑基鱼塘系统保护,促进农业文化传承、农业生态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亟需从法规层面对当前显露的退化、消减现象进行破题,为建设人文新湖州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据了解,《规定》共23条,不分章节,本市行政区域内桑基鱼塘系统的保护、发掘、利用、传承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均适用。作为我市首部围绕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地方立法,《规定》特别强调了保护优先,坚持将保护作为传承、利用的前提基础。除了明确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外,还规定了村民委员会、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经营权人(所有权人)等需履行的义务,构建起了保护工作的责任体系。
  《规定》还特别注重“活态传承”,包括鼓励积极开展种质资源收集保存、良种选育和示范推广,要求开展民俗风情、体验特色美食等活动,鼓励开发相关文创产品、特色工艺品,鼓励各类组织、个人开展生产生活方式传习、资料收集、宣传普及等活动,要求开展国际国内交流等,将有利于进一步让桑基鱼塘系统焕发新的活力,不断扩大桑基鱼塘系统的影响力。
  为确保《规定》施行到位,市级层面已经制定了专项方案,建立“三张清单”,指导推进整个宣贯工作。目前,桑基鱼塘系统保护与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启动,相关区县及属地乡镇也将结合自身实际,尽快编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确保《规定》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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