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24年,溧阳市积极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作用,主动作为,在民生保障机制上,通过“三个完善”,不断增强困难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机制。积极做好资金保障工作,溧阳市认真测算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资金需求,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安排城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市级配套资金预算,及时下达和拨付上级低保资金。提高低保标准,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月均补助水平连续每年提高。2024年,共发放低保金3117万元,受益群众达2906人。
二是完善城乡医疗救助机制。2024年,溧阳市已安排预算资金3000万元用于支持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本市户籍的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体,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体“看病难”问题。
三是完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机制。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关爱行动,2024年,共保障困境儿童596名,发放困境儿童保障金606.68万元,走访慰问帮扶28.5万元,积极推进儿童关爱之家建设,全市共建有1家市未成年人保护之家(小树之家)和6家镇村儿童关爱保护之家,并购买社会组织关爱服务,为全市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同时积极提高困境儿童生活保障水平,2024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发放标准提高至散居孤儿2350元/月,监护缺失和监护人无力监护儿童2350元/月。规范救助管理,先后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190人次,护送流浪人员4人次返乡。落实各项残疾人保障政策,2024年全市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9564人,资金9765.51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累计发放8954人,资金852.58万元,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补尽补,进一步改善了残疾人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