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逛庙会、年货大集等展销会是老百姓的重要年俗。为规范展销会举办,保障展销会食品安全,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发出相关提示,明确食品展销会范围和相关规定要求。
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应当在展销会举办前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相关信息,包括食品经营区域布局、经营项目、经营期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入场食品经营者主体信息核验情况等。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应当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核验并留存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或者备案情况等信息;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义务和责任并督促落实,定期对其经营环境、条件进行检查;发现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时,对相关法律责任进行了同步提醒提示。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12315或12345投诉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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