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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社区辩论会在丽阳社区举行——市人大“开门立法”邀市民 参与修订物业管理条例

“小区公共收益应当发给业主,主要有以下理由:根据法律规定小区公共收益归业主所拥有,代表了大多数业主的愿望,有利于提升小区的凝聚力。”

“小区公共收益应该根据小区实际情况来分配,一部分可以当福利分发给业主,一部分也要留给小区,尤其是老小区的消防栓、监控等基础设施需要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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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一场由市人大常委会主办的“丽法前沿”第一站——《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系列活动之社区辩论会在岩泉街道丽阳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举行,10余位居民代表、业委会代表和物业代表,先后围绕“小区公共收益应当发给业主还是留在小区”“小区应当先提高物业费收费标准还是先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两项议题展开辩论。双方你来我往,在辩论中表达意见、寻求共识。

物业管理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辩论会还邀请了街道与社区代表、青年观察员、法律专家、市区两级人大代表等列席旁听,并开展新媒体直播,吸引广大市民互动留言。现场,居民代表还向与会的专家学者、执业律师等提问,了解物业管理相关知识。

据了解,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和合理使用,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2019年7月1日起《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开始施行。但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思想观念的更新,物业管理行业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因此,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修订,以此提升物业管理、小区建设等各项工作,让广大群众“住有安居、住有宜居”。

“活动旨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有效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途径,从而更好助力开门立法、为民立法。”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活动当天虽然下着小雨,但辩论会现场还是引来了不少市民围观。“以前总感觉立法高高在上,其实它就在我们身边,也是触手可及的,我们老百姓的意见和建议都可以融入到法律法规里面。”现场一居民说,这样的形式非常好,应该经常开展,让更多的业主来了解物业知识,参与到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当中。

丽水资深媒体人徐国跃也表示,印象中人大立法高大上,专业性政策性都很强,但此次《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社区辩论会主题“接天线”,意义重大;内容“接地气”,关切民生;形式有创新,丰富新颖,这样的开门立法一定能解决好群众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在当天的活动中,丽阳社区共享法庭还组织了一起物业案件调解,市人大常委会在丽水市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服务中心举行了《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之专家圆桌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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