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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4家红十字医院揭牌成立

3月29日,随着红幕布徐徐拉开,我市4家红十字医院揭牌成立,未来将认真履行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义务,宣传红十字运动知识,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积极参加红十字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日前,经浙江省红十字会同意,丽水市中心医院、丽水市人民医院、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青田县人民医院4家医院分别冠名为“丽水市红十字中心医院”“丽水市红十字人民医院”“丽水市红十字第二人民医院”“青田县红十字人民医院”。

“成为‘丽水市红十字人民医院’,是医院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具体实践,也是致力于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庄重承诺。”揭牌仪式上,丽水市红十字人民医院院长曾春来表示,他们将始终秉持红十字精神,守护全市人民的生命和健康,为广大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助推丽水健康事业发展。

“我市4家医院冠以红十字医院名称,是医院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丽水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周海忠说,冠名标志着医院达到相应标准规范,从单纯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向兼以承担社会人道救助责任的红十字会医疗机构转变,医院“救死扶伤”服务宗旨与“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将更好地实现密切的有机结合。

记者了解到,市红十字会将利用医院挂名契机,进一步对接争取上级更多资源支持,推动我市各卫生医疗机构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造福丽水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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