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巨灾保险方案出炉,宁波再花3280万元为全民买保险。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宁波市公共巨灾保险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巨灾保险实现再升级。
地处沿海的宁波易遭受台风侵害,2014年11月,宁波建立公共巨灾保险制度,市政府与由多家保险公司联合成立的巨灾保险共保体签署保险合同,至此,宁波与深圳成为全国首批巨灾保险试点城市。
今年是该保险实施的第十年。十年间,我市巨灾保险持续健康发展,截至去年,已进行两次升级,累计为34.3万户受灾家庭支付救助理赔款2.26亿元。
新一轮巨灾保险实施方案较以往有何升级?市应急管理局减灾救灾处处长郭建民进行了解读。
赔偿限额提高
“新一轮巨灾保险对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部分进行了优化。”郭建民说,目前,宁波巨灾保险已构建了“1+3”保障体系,即“以自然灾害保险为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事故)保险+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险+见义勇为保险”。
遵循惠民高效的原则,巨灾保险赔偿限额逐渐提高。比如,在居民家庭财产损失赔偿方面,住房进水年度累计赔偿限额由每户5000元提升至8000元,住房倒损年度累计赔偿限额由每户6000元提升至10000元;人身伤亡抚恤赔付金额则由每人20万元提升至3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新一轮巨灾保险实施方案还将因见义勇为造成人身伤亡的赔付金额,由40万元提升至100万元。“我们希望通过这份保险,为见义勇为人员的生命健康撑起一把‘保护伞’,弘扬社会正气。”郭建民说。
赔偿限额提高了,理赔效率也不能落后。“巨灾保险以灾害群众作为保障对象,精准快速定损,直赔到户。”郭建民说,2023年,台风“杜苏芮”灾害发生后,仅7天就完成了全部保险理赔工作,第一时间让遭受损失家庭得到政府救助。
据介绍,在宁波行政区域范围的所有人,因台风等天灾导致人身伤亡或家庭财产损失的,可以第一时间向当地村(社区)报案,或直接向承保机构报案,承保机构24小时受理报案。
保障范围扩大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频发,气候形势更趋复杂,自然灾害时有发生,巨灾保险在提高巨灾保障水平、降低灾害损失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宁波地处东南沿海,每逢夏秋季节,容易遭受台风侵害。除台风外,强对流天气也是宁波致灾性最强的气象灾害之一,具有突发性强、破坏力大的特征。
“结合宁波实际,新一轮巨灾保险在现有的台风、龙卷风、雷击、暴雨、暴雪、洪水、泥石流、突发性滑坡等自然灾害及其引起的次生灾害的基础上,增加了强对流大风这一自然灾害种类。”郭建民介绍。
在他看来,覆盖面广、受益面大是新一轮巨灾保险的最大特点。作为全国巨灾保险的试点城市,宁波致力于探索发展巨灾保险,通过持续完善触发条件、扩大保障范围,满足群众多样化巨灾保障需求,体现巨灾保险灾害救助的特色。
防灾防损费比例提升
常言道,保险的最高境界不是获得理赔,而是不让理赔发生。
如何调动保险公司积极性,将其与风险管理挂钩,使风险管理的关口前移到风险发生的前端,才是关键。
新一轮巨灾保险项目中,防灾防损费的比例由5%提升至10%。以3280万元的保费来算,保险公司必须将300余万元投入风险减量工作。
这样的调整是为了从整体上优化防灾减灾救灾全链条工作。
如何在源头将风险扼杀?
据介绍,保险公司除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之外,还要进一步运用“保险+科技”模式,提升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和灾害救助效率。
在宁波人保大厦25楼大灾指挥中心,一块巨大的显示屏占据整面墙壁。这是宁波巨灾保险综合数据可视化监控大屏,上面可显示远程定损系统发回的实时水位信息及台风实时报案情况。
在距离海曙区古林镇仲一村河道不到5米的黑瓦白墙边,竖立着一根不起眼的白色管道,管道里装着水位监测自动传感器,可不间断反馈实时信息。这样的远程定损水位桩,全市已有579根。
通过这些水位桩,大灾指挥中心能了解台风实时情况,通知各地转移群众,及时动员进行支援。
“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通过扎实开展灾前的防灾减灾基础工作,努力减少灾害来临时造成的损失并降低救助成本,在这一点上,政府和保险机构的目标是一致的。”郭建民说。
“稳定器”功能逐步显现
作为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巨灾保险已成为越来越多国家防范重大自然灾害的有效手段。在宁波,巨灾保险的“稳定器”功能正逐步显现。同时,宁波在完善城市巨灾风险保障体系方面开展更多探索。
市委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了公共巨灾保险,宁波一直在积极推动商业型巨灾保险,还推出了“甬家保”家庭生活保险,特别设计了保障“加油包”,涵盖因暴雨、暴风、台风、洪水等13种自然灾害导致的家庭财产损失。
自2016年获批成为首个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以来,宁波已推出280余个保险创新项目,其中,30余个项目在全省乃至全国复制推广。